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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车“降价”之后

●城南夜话
1998-09-04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刘勇 我有话说

出租车调价方案已经各界代表“听证”,本市2000年前将淘汰“面的”。

应运而生的“面的”当非行政号召普及的产物,正是因为这种物美价廉的客运方式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情,才如鱼得水、迅猛发展的。既然人民生活水平只能逐步提高,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下岗等原因导致生活水平下降,则由行政干预限时硬性取消“面的”,未免操之过急,与市情脱节。调价方案好不好,总须百姓说了算。百姓若不满意,不买“轿的”的账,您说打“轿的”能省钱,岂不是一厢情愿?

账看怎么算。“轿的”虽降了租价,但基价、夜间及空驶加收费用都涨上去了。怎么乘坐省钱,“买的没有卖的精”,打短程车遭拒载的现象可能回潮。至于“根据四舍五入原则”,将“现行计价器显示金额精确到角调整为精确到元”的收费办法也有不妥。如此一来,司机不找零的问题好像得到了解决,但却把“不找零”制度化。众所周知,四舍五入是运算中取近似值的一种方法。“的费”结算单价精确到角,总价精确到元是要有法律依据的。倘若其它商品、服务价格都效仿四舍五入的模糊价,消费者是获得实惠时候多,还是利益受到侵害时候多呢?其实,即使精确到元,计价器也是不必改良的,或者至少应显示四舍五入的过程,以减少争议。

事物是相互联系的。对黑车的治理尚无良策,原本合法的“面的”取消了,而面包车不能一概取消,则非法的黑车势必趁机侵占更大的市场,计将安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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